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米乐网    发布时间:2026-04-27 16: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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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0,260,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24,026,02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公司管理层向内思考良多,主动求变。企业主要围绕“两手抓 ”开展工作。一手抓混凝土外加剂市场开拓,一手抓红墙化学投产工作。混凝土外加剂市场之间的竞争激烈,行业进入存量竞争时代,业内“小散乱 ”将逐步退出。公司作为混凝土外加剂行业老兵,在行业洗牌期将积极开拓市场,上半年取得了一定成效;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应对红墙化学投产中遇到的问题,全部产线得以贯通,实现了红墙化学全面投产。同时,公司积极开拓了众多下游客户,产能消化得到了一定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以聚羧酸系减水剂为主流产品,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要提供定制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目前公司最终产品涵盖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聚羧酸保坍保塑剂、萘系保坍保塑剂、葡萄糖酸钠外加剂等多种外加剂产品,以及泵送剂、缓凝剂、早强剂、防冻剂、引气剂、防水剂、速凝剂等其他外加剂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结构物件、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中,是制造优质混凝土必不可少的材料,其作用大多数表现在:①能够大大减少搅拌和用水量,改善新拌混凝土和硬化混凝土的工作性能;②能节约水泥用量、提高活性掺合料用量、减少相关成本、缩短工期、提高建筑物的质量和常规使用的寿命等,有助于节约世界资源和保护自然环境;③满足现代建筑工业对混凝土技术性能的要求,推动混凝土向着流态化和高性能方向发展,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多样而全面,有效解决客户工程建设当中的疑难问题。除了与传统商混客户保持紧密联系,公司还在积极开拓工程服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外加剂板块销售量取得了符合公司预期的成果。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全面投产。本项目包括年产15万吨聚醚单体生产线万吨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万吨羟基酯生产线万吨聚醚多元醇生产线。聚醚单体产线帮助公司外加剂业务实现产业链向上延伸,推动业务纵向一体化发展,提升外加剂板块抗周期波动能力;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因其低泡性、强乳化力和环境友好性,在多个领域发挥关键作用,主要用途包括工业清洗,日化,能源,环保等;羟基酯是一类含羟基官能团的酯化物,其特性与应用场景因具体结构差异而显著不同,其主要用途有高性能涂料,胶粘剂,密封剂,纺织与纤维处理,高分子材料改性等;聚醚多元醇是一种嵌段共聚物,由环氧烷烃(如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开环聚合而成,具有亲水性和亲油性,易溶于水、乙醇、植物油及大多数有机溶剂,分子链末端带有多个羟基(官能度≥2),使其具有反应活性,可与异氰酸酯等反应形成聚氨酯。另外,由于聚醚多元醇的嵌段结构(如EO/PO 嵌段),可表现出表面活性,如乳化、润湿、分散等性能。华南作为精细化工品主要消费市场,红墙化学地处华南大本营广东,将会持续受益。公司精细化工板块产品矩阵丰富。随着红墙化学产能逐步投放,公司经营事物的规模得以拓宽,业务结构更稳健。

  公司本着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导向开拓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已与中海壳牌签订5年期产品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陆续通过客户认可,产能均处在爬坡阶段。未来公司将坚定立足华南市场,辐射全国。

  公司拥有系统化的采购、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体系,根据行业变化及客户的真实需求变化快速调整供产销的一体化运营模式。

  公司供应中心协同技术服务中心、生产中心严格按照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依据供应商产品的质量、价格、供应能力和运输等情况筛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将合乎条件的供应商评定为合格供应商,每次实际采购时通过询价方式从合格供应商中选取相关厂商并签订供货合同,有效控制原材料到货时间,并严格执行原材料入场检验制度。

  公司整体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按照每个客户需求确定产品定制化配方,并根据客户订购数量组织生产。公司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分为合成和复配两个阶段:合成阶段所产生的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及萘系外加剂母液通常作为中间产品供复配使用;复配阶段则是通过添加其他辅料等制成液态最终产品,并对外销售,精细化工产品则根据客户的真实需求安排生产,随着订单量提升,后续对稳定客户采用连续生产方式,逐步提升装置利用效率并逐步降低生产能耗。

  公司采用以技术为先导的经营销售的策略,在外加剂业务上根据目标客户所使用的混凝土中很多材料的特性,对照配方数据库进行调配和多次试验,考虑客户现场材料制定出最适合客户混凝土原料的外加剂解决方案。公司最终结合对客户资信情况的调查的最终结果,确定与客户的合作条件,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公司成立市场营销中心,在公司市场营销中心总监的直接管理下开展市场营销工作。目前公司产品主要是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16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00万元。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出具了《2023年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69】号02),根据该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详情刊载于2025年5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孙振平先生、刘卫东女士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各项法律和法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以总裁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相关决议,该报告客观、线年度主要工作。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一定效果地执行;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做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做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0,260,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24,026,02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预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38,574,577.5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80,222,066.13元,减去2024年度支付普通股利63,479,169.9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78,168,318.65元。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0,260,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24,026,02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近3年现金分红指标如下: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0,260,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24,026,02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公司以稳定分红预案回馈投资者,且本次分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公司资本及留存收益充足,截至本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净资产为1,581,473,085.06元,未分配利润金额为778,168,318.65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492,063,096.89元;

  3、具有健康现金流量及资金充裕,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070,589.93元,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合计为628,115,508.11元,公司资金情况良好且持续产生正向现金流;

  4、经营安全垫充足,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9.07%,短期偿还债务的能力稳健,叠加可转债转股后债务规模进一步下降;

  5、公司在本报告期的纯利润是-38,574,577.58元,亏损问题大多因大亚湾项目投产后处于产能爬坡阶段,短期内固定成本摊销压力较大,叠加产线调整、人员培训及市场开拓等影响,导致当期利润承压,随着产能提升,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7、出席对象:(1)截至2026年5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王桂玲女士、陈环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3、特别说明: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能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 为准,但不得迟于2026年6月2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红墙股份证券部,邮编:516127,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线、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 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 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本次股东会,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9”,投票简称为“红 墙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5日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6月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注: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 “同意”、“反对”或“弃权”处划“ √ ”, 作出投票指示。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进一步探索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的人能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董事长、总裁刘连军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唐苑昆女士以及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将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和投入资金的人之间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的人可于2026年5月6日17:00前将关注的问题以文字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统一答复,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为了更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有几率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有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应收款项、存货、非货币性资产等,做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7,654,174.38元,计提各项损失明细如下:

  本公司将票据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或票面收票人资质较好兑付有保证的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分类为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实物资产组合;一般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和一般企业的财务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正常信用风险金融实物资产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极低金融实物资产组合,包括承兑人为银行,承兑人或票面出票人为资质较好兑付有保证的企业,如央企、省级国资委控股的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正常信用风险金融实物资产组合,承兑人或票面收票人为资质一般的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收取该类票据的前提是基于双方有良好的信用基础。

  对于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实物资产组合,本公司判断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一定的差异,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对于正常信用风险金融实物资产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依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预计违约损失率为3%,按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3%确定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并已提起诉讼的应收款项,确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明显地增加的应收账款并单项评估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按照该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其他未单项测试的应收账款,按照欠款人类型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明显地增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判断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其他未单项测试的应收账款,确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明显地增加的应收账款,本公司依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各账龄期间应收账款按照以下比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依照以下情形计量另外的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明显地增加的金融实物资产,本公司依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明显地增加的金融实物资产,本公司依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实物资产,本公司依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将存在减值迹象的另外的应收款并已提起诉讼的另外的应收款,确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明显地增加并单项评估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该另外的应收款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定另外的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其他未单项测试的另外的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明显地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明显地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依照借款人类型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另外的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另外的应收款,本公司判断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押金、保证金、备用金、代垫款等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实物资产组合,本公司判断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其他未单项测试的另外的应收款,确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明显地增加的另外的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各账龄期间应收账款按照以下比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17,654,174.38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总利润17,654,174.38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真实的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赞同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做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做担保额度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担保额度包含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做担保额度为10.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做担保额度为0.8亿元。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的上限,实际担保额度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的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1、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拟审批担保额度情况:

  2、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拟审批担保额度情况: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以内。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⑥经营范围:生产混凝土外加剂;销售:减水剂、减水剂单体;汽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⑥经营范围:建筑用新型材料、建材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五金机电、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普通货运。

  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研发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⑥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水泥、粉煤灰的批发;化工原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汽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做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经营的资金需求,做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以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0.00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实际发生总额为32,050.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